搜狐今天發表公開聲明,指責谷歌拼音輸入法盜用搜狗拼音輸入法詞庫,并打算在明天下午召開發布會,把此事炒大。谷歌迅速做出回應,承認“確實包含了一些非Google(谷歌)的數據源”,并“為因此帶來的不便表示抱歉”。
谷歌的聲明,不是一個面對問題的正確態度。我們需要知道,谷歌拼音輸入法最初的版本中,究竟包含了多少“非Google(谷歌)數據源”?侵權涉及哪些企業和個人?谷歌應該向所有被侵權者公開道歉,而不是輕描淡寫地為不便表示抱歉。
早在2000年,就有相關的判例。但知識產權在中國,向來就是被蹂躪的對象,不同輸入法之間互相“借用”詞庫也早就成為業界常態。谷歌這次被搜狐揪著尾巴狠狠地打,實屬罪有應得,自找的,它必須為自己迫不及待的行為付出代價。這件事的惡劣影響,并不是把侵權材料從詞庫中刪除就可以萬事大吉的。但谷歌的態度表明,它尚未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。
單就事件本身而言,谷歌必須明確向每個被侵權者道歉,這不是一道選擇題。
另外,搜狐聲明中有這樣一段:
近日,大量網友向我公司反映,Google于2007年4月4日推出的“谷歌拼音輸入法”涉嫌盜用“搜狗拼音輸入法”詞庫。經過我公司技術人員技術鑒察,Google的拼音輸入法詞庫確系直接盜用搜狗拼音輸入法詞庫(包括且不限于1.5beta2版本,含詞表及對應注音)。
這段話讓這個真聲明變成了假聲明。明明是搜狐自己發現了谷歌盜用詞庫的證據(包括但不限于所謂的詞庫指紋等),我不明白它為什么非要顛倒先后次序,在事實中摻假。被侵權者理應獲得法律支持,但搜狐為什么非要不誠實地表白自己呢?
附:洪波原文鏈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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