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本刊記者 趙劍飛 發自北京 本刊特派記者 李昕 發自美國首都華盛頓
對于姜豐年來說,2007年的春節并不好過。
節前不久,2月8日,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宣布,向哥倫比亞區地方法院遞交訴狀,指稱這位新浪公司(納斯達克代碼:SINA)董事會前聯合主席,在妻子陳怡樺(Eva Yi-Fen Chen,趨勢科技CEO)的“協助”(aided)和“慫恿”(abetted)下,根據內幕消息非法賣空新浪股票。
巧合的是,根據SEC的材料,姜豐年涉嫌的賣空行動正好發生在2005年2月7日(當年農歷十二月廿九),距離起訴當天整整兩年。
“你多久會碰到一次董事會成員進行內幕交易的事情?而且他妻子也是上市公司老板。”從事內幕交易調查16年之久的律師約翰斯達克(John Reed Stark)也對此表示驚訝。他是此案SEC的主控律師。
SEC興訴之后,姜豐年和其妻陳怡樺同意接受SEC的處罰,包括上繳非法所得25萬多美元,并認罰約40萬美元。不過,兩人既未承認也未否認SEC在訴狀中的指控。
對于此次被罰事件,姜豐年不愿多談。2月28日,身在美國的姜豐年在電話里對《財經》記者表示,關于SEC處罰問題,不方便發表任何評論。他同時表示,將于一兩個星期之后回到中國,繼續經營他的新公司——新傳寬頻的業務。
不過,根據美國證交所發布的公告,對姜豐年的處罰,包括在五年之內不得再擔任上市公司高管,這對于他正在力推的新傳,無疑是一個陰影。
八個做空指令
SEC的調查,再現了這樁內幕交易發生的全過程。
據SEC公布的材料,2005年前,新浪業績已連續八個季度保持增長。但在2004年12月和2005年1月,因中國移動改變收費方式、國家廣播電視電影總局對移動增值業務限制,新浪業績受到重大影響。新浪通過內部分析認為,由于移動增值業務可能比上一季度下降20%至30%,2005年一季度新浪的整體營業收入將比上一季度下降12%至18%。
2005年2月3日,包括姜豐年在內的新浪董事會成員收到內部郵件,附有新浪2005年保密的運營計劃,以及新浪的內部分析和公司對一季度的收入預測。
第二天,姜豐年參加新浪董事會會議,會議討論了政策變化對新浪2005年一季度業績的影響。這次會議還決定,新浪2005年一季度業績預定在2005年2月7日市場交易結束后對外發布。這次會議后,姜豐年就飛回美國洛杉磯家中,與妻子陳怡樺見面。
SEC在訴狀中稱,姜豐年在接下來兩天里,設計了在新浪發布業績前賣空新浪股票的計劃,并將計劃告訴了妻子陳怡樺。為了避免此次內幕交易被查,姜豐年獲得其妻許可,使用了由妻子控制、但不屬于二人的賬戶進行交易。陳怡樺知道,利用這個信息的交易,違背了姜豐年對于新浪的信托和保密責任(duty of fiduciary trust and confidence)。
2005年2月7日凌晨兩點,在妻子陳怡樺同意下,姜豐年下達了八份賣空指令,共賣空20萬股新浪股票。
由于指令規模和性質問題,經紀公司打電話給陳怡樺,核實陳是否打算下達交易指令,并從陳處獲得證實。隨后,9點20分,經紀公司執行了四份賣空交易指令,共計7萬股,價格區間在27美元/股至27.25美元/股之間,合計189.5萬美元。由于該交易賬戶的交易能力限制,經紀公司沒有執行剩下四份指令。
2005年2月7日晚間股市收市后,新浪發布了對2005年一季度業績的預測,聲稱公司估計一季度收入在4300萬美元至4700萬美元之間,將比2004年四季度的5690萬美元減少1000萬至1400萬美元。消息發布以后,新浪股票下跌21%,至21.60美元/股;第二天開盤20.23美元/股,比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下跌26%。
經紀公司一位代表在新浪發布消息后,曾打電話到陳怡樺家中,詢問陳或其家人是否與新浪有關聯。陳怡樺回答說她家中沒有任何人與新浪有關聯。
三天以后,經紀公司接到一位代表陳怡樺的律師電話,要求取消另外四份賣空新浪股票的交易指令。該律師稱,交易指令是由該賬戶名義所有人錯誤下達的,而這個人恰巧是陳的母親,她居住在臺灣。這位律師沒有提及姜豐年牽涉其中,也沒有提及姜豐年與陳怡樺的關系。
但此時指令已經在市場上執行,經紀公司無法取消,而陳怡樺態度強硬。最終經紀公司同意,允許陳怡樺對其控制賬戶平倉,最終獲利25.783307萬美元。
主控律師約翰評價說:“這個案子本身就夠糟糕的了,更糟的是他們企圖掩蓋的過程完全是欲蓋彌彰,越陷越深。名人出現內幕交易后特別急于掩蓋。瑪莎斯圖爾特即是如此。”
SEC的自我監測系統
新浪并非惟一遭遇內幕交易指控的公司。根據SEC公開的材料,還有其他中國公司也曾被卷入類似調查,其中就包括中國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另一家互聯網公司網易(NTESE)。高盛也曾被指控在中移動和中石油上市時,有向機構投資者提前泄露信息等不當行為。
2005年1月25日,SEC向美國加州北部地區地方法院遞交訴狀,指控網易資深副總裁、無線事業部總經理梁鈞涉嫌內部交易。SEC稱,2003年10月,梁鈞在知道自己所在部門將達不到收入目標的情況下,在網易發布季度業績前出售股票,避免了超過70萬美元的損失。最終梁鈞交出73.1169萬美元違規所得,并支付了35.5129萬美元民事罰金。
與姜豐年一樣,梁鈞未承認或否認SEC在訴狀中的指控,但被禁止擔任上市公司高管或者董事五年。2004年3月15日梁鈞從網易辭職,當時僅26歲。梁鈞這次交易是在美國全國交易商協會(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,NASD)在一次調查中被發現的。
SEC在監控市場行為方面的能力令人驚嘆。根據SEC主管執法的琳達湯姆森(Linda Chatman Thomsen)在去年9月向國會述職時所作的報告,從2001年起,SEC提起300件內幕交易案子,涉及600多人。內幕交易占SEC起訴案例的7%-12%。
據《財經》記者了解,SEC中有一個市場監督辦公室(Office of Market Surveillance,OMS),隸屬于執行部,這個辦公室主要負責與自我監管機構(self-regulatory organizations,下稱SRO)的溝通聯絡,包括與紐約證券交易所(the New York Stock Exchange,NYSE)、美國全國交易商協會(NASD)以及期權管理監督局(Options Regulatory Surveillance Authority,ORSA)保持密切聯系。
上述監測機構是發現內部交易的前沿,他們的信息和數據綜合分析能力強,信息更新快,十分敏銳,對股票異常的漲落、價格突然波動或其他市場非正常現象持續保持警惕;一旦發現市場異常交易就向OMS匯報,由后者采取行動。整個這套自我監管系統可以立刻識別交易員、交易賬戶,并且開始初步調查。
此外,新聞媒體、知情人報料等也都是信息來源。SEC規定舉報者可獲得最高達到該案涉及金額十分之一的獎勵。
梁鈞的案子即由這套系統監測而出。而在業內人士看來,姜豐年的內幕交易被揭開很可能是出于內部人舉報。此事發生一年后,2006年3月7日,新浪向SEC提交文件,稱姜豐年從董事會辭職。姜豐年則對外界發表公開信稱發起成立新傳集團,目標是成為以寬帶互聯網為平臺、整合最健康豐富的體育娛樂內容為核心的“數位寬頻整合行銷傳播集團”,投身于“個人最感興趣的事業”。
姜豐年是新浪元老之一,1998年與新浪創始人王志東相識,不久即促成四通利方(新浪前身)與其擔任CEO的華淵網合并,創立了華人地區最大的門戶網站——新浪。姜豐年利用內部消息賣空新浪股票之際,恰是另一家中國在納斯達克上市公司——盛大交互娛樂有限公司(納斯達克股票代碼:SNDA,下稱盛大)對新浪發動閃電收購行動之時。
2005年2月7日,新浪發布業績后股價跳水,盛大董事長陳天橋認為是收購新浪的機會,于第二天(農歷大年三十)以每股23.17美元一舉吞下728萬股,占新浪股份14%。雖然此次收購由于新浪管理層采用毒丸計劃,最終未果。但其時收購行動卻對新浪正在下跌的股價起了支撐作用。一位業內人士認為,當時如果沒有盛大出現,新浪股價在2005年一季度業績公布之后會下跌更猛,可能下跌至每股15美元左右。
繼姜豐年離開新浪以后,新浪首席運營長(COO)、另一位華淵網聯合創始人林欣禾于2006年3月31日辭職,目前僅留任董事一職,負責新浪海外業務的執行副總裁蔣顯斌亦于2007年2月1日辭職。
SEC向法院申請的對姜豐年等二人處罰要求包括:交還非法所得以及利息,實施民事賠償,并在五年內禁止姜擔任上市公司高管,同時對陳怡樺也將實施民事賠償。
根據SEC網站上發布的最新新聞稿,姜豐年與陳怡樺已同意接受處罰。除上交非法所得及利息,姜豐年還必須支付民事罰金25.783萬美元,陳怡樺必須支付民事罰金12.8916萬美元。此外,姜豐年在五年之內不能再擔任上市公司高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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